《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绿色产业的“护身符”
一道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的 “护身符”——写在《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即将实施之际
在今年的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批准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进贤县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又多了一道“护身符”。
军山湖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是全国县域内最大的淡水湖。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5公里,最宽处达16公里,水面为32万亩,流域面积为616平方公里。军山湖水质纯净,水产品丰富,以盛产甲鱼、鳜鱼、银鱼等名贵水产品而闻名遐迩。近几年更以出产清水大闸蟹而名扬海内外,被中国水产协会授予“中国河蟹之乡”,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军山湖清水大闸蟹被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为了保护好这一湖清水,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生态常佳,南昌市进贤县制定了《军山湖保护条例》,禁止对军山湖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损坏的项目进入,并同步实行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工程,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条例》规定,在2011年7月之前,进贤县政府要编制完成军山湖保护利用规划,并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军山湖保护利用规划不得擅自修改。进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划定保护区和控制区的具体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军山湖保护范围示意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移动保护标志,否则,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军山湖沿湖特别是军山湖大堤上的餐饮业发展迅速,污染日趋严重。为此,条例规定,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在湖堤和水面上已建成的餐饮业项目应当予以关闭;其他已建成的餐饮业项目应当达到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由进贤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经治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关闭或者限期搬迁。另外,保护区内水上运输、旅游等活动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当实行袋装,液体垃圾实行桶装,运上岸后送垃圾场统一处理。
根据《条例》,军山湖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原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将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对养殖场内的排放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达到排放标准。违反规定,在军山湖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由进贤县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违法使用或不恰当使用人工饵料、饲料、肥料和药物,都将对军山湖的水体造成巨大破坏。为此,条例规定,军山湖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对水质有严重破坏和有害积累的人工饵料、饲料、肥料和药物。为便于操作,今后,有关部门将编制对水质有严重破坏和有害积累的人工饵料、饲料、肥料和药物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如果违反规定,使用了目录中禁用物质的,将被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江西省进贤县人大 徐建华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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