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东 >> 江西 >> 正文

江西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

Eedu.org.cn 作者:魏星    资讯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0

  本报讯 (记者魏星)呵护“一湖清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殷殷嘱托,也是江西对世人的承诺。为更好保护好鄱阳湖,助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我省坚持立法先行,立法保护“一湖清水”,始终坚持生态与发展并重,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3月29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是我省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对保护和改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对在整个区域范围内从事影响环境的生产、经营、建设、旅游、科学研究、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湖体核心保护区内禁止围湖造地、围湖养殖,滨湖控制开发带区域的工业企业搬迁异地改造、扩建,高效集约发展区内的开发建设,优先考虑生态承载能力等。提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以水资源、水环境、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目标,以鄱阳湖体、沿湖岸线和长江江西段岸线资源保护与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加强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湖区及其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清洁生产,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对此,省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鄱湖战略”是江西为世界探索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而进行的伟大实践,省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立法方面“发力”,是江西为中国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贡献立法经验,作出了很好的垂范。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