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启动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
本报讯 记者刘媛报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最响亮的品牌、最宝贵的财富、最大的后发优势。4月27日,由省住建厅指导,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江西文明网承办,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冠名的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我省是全国第一个提出省级生态宜居城市考核标准,并在省域范围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宜居城市的省份。即日起,活动组委会正式接受设市城市、县城申报,并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据悉,申报时间至2013年6月30日。本次创建活动采取投票评分制,总分100分,其中:专家投票评分为40分,社会各界投票评分为60分。
在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考核标准(试行)中,打分标准包括城市人居环境指标、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城市基础设施指标、城市资源节约保护指标、综合指标等五个指标。同时,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被一票否决。今后,每两年组织一次创建活动,并对已命名“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的市、县,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和治安事件等情况,取消其称号。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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