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改善大气污染状况 控制机动车总量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李杨) 昨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兰州市市长袁占亭《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交了《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兰州市建议在《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兰州市可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限行措施,为保持机动车有序增长提供法规依据。
现状
老企业年排污能装183节火车皮
兰州市几大重点排污企业在狭长城区集中布局,虽然均能达标排放,但老企业执行的老标准较宽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达到3.9万吨/年、3.1万吨/年和1.1万吨/年,可装183节火车皮。预计在大力改造燃煤锅炉的情况下,兰州市煤炭消费量仍将从目前的1300万吨上升到2015年的1500万吨左右,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量10.7万吨左右,特别是城区内三大电厂燃煤量持续增加,将使城区燃煤污染进一步加重。
按近年来增速预计,“十二五”末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将由目前的近50万辆增加到70万辆左右,城区道路由400公里左右增加到600公里左右,将趋于饱和,道路容量明显赶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承载量将超过正常负荷(270辆/公里)的4倍之多,远远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水平,拥堵带来的机动车低速或怠速行驶问题更为突出,机动车尾气将成为市区空气污染的又一主要来源。
目标
2015年力争优良天数全年占八成以上
兰州市将力争到2015年,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3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占到全年总天数的80%以上。把城市布局调整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重大举措,实施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以兰州新区为重点的城市空间拓展,缓解主城区过重的环境压力。
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要求,加快推进未利用地开发试验区建设,一期实施20平方公里移山造地项目。在生态增容减污方面,重点实施100万亩生态建设工程,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工程、黄河风情线、城市六大出入口森林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6%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实施130余家企业“出城入园”,推进25个工业企业窑炉脱硫升级改造、燃煤火电机组脱硫等重点项目建设,逐步淘汰39户企业的落后产能。
建议
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限行
兰州市政府建议对《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修订,将城区煤炭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法规体系,设置审批“门槛”和总量“红线”,在控制排污总量、提高排污标准等方面提出一些硬性规定和措施;建议在《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兰州市可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限行措施,为保持机动车有序增长提供法规依据;建议在煤炭市场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认真调查分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建议:要以工业、燃烧及面源、机动车尾气、二次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从近期和远期两个方面入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好污染治理的整体战、攻坚战、持久战。要对兰州地区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搬、改、关。搬迁一批对城市大气污染影响严重的企业,升级改造一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关停一批对城区及周边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全力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立机动车尾气强制达标和报废制度,加快加气站建设,推进南山路等重点工程建设;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及生活扬尘污染。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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