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南 >> 重庆 >> 正文

重庆欲试点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促长江上游生态发展

Eedu.org.cn 作者:银雪    资讯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28

  中新网重庆2月28日电(银雪)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令友28日透露,重庆欲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对该市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促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宋令友是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十条措施》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这十条措施具体包括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支持金融改革创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协调城镇化建设中各类矛盾、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做好审判延伸服务。

  宋令友说,重庆法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将选择个别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对该市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制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判,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保障。

  同时,重庆还将建立多元化环境污染纠纷案件解决机制。宋令友称,重庆法院重视和支持环境保护部门在调处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大对环保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支持和监督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并将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民事案件,准确认定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依法判决赔偿受害人因侵权遭受的损失。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