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从“非遗”资源大省迈向保护发展大省
2011年6月11日,苗族同胞在表演“芦笙舞”。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11日电(记者王橙澄)贵州是民族民间文化的“富矿” 省。面对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贵州省多方努力,建立起较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努力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向保护和发展大省迈进。
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贵州省举行了系列宣传活动。记者从贵州省文化厅了解到,贵州是“非遗”资源大省,目前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3项125处,省级名录440项,地州市级名录822项,县级名录3438项。2009年全国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时,全省又采集“非遗”新线索3万余条,走访传承人2.1万余人。但在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一些民间传统文化习俗正在消亡、变异,许多传承人年事已高,“人亡艺绝”、“人走歌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贵州省加大保护力度,多种方式挽救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贵州是全国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法规保护最早的省份之一,2003年就出台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把“传承人”保护放在首位,目前有国家级传承人46名,省级传承人198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地建有不少传习所、传习基地,“传承人”在当地百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传习活动。
贵州省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积极探索生态博物馆本土化,并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以乡村生态资源为基础,文化遗产保护为主导,助推乡村生态经济发展,取得“非遗”保护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可观的经济效益。各种民俗、节庆活动日益兴起,不少民间艺人成为本土文化明星和经济能人。不少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背景打造的歌舞剧目走出贵州,甚至走向世界。
贵州省文化厅厅长徐圻表示,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是施行,这是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机遇。贵州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着力创新,使保护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和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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