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绝大多数保护物种得到恢复性增长
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局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资金2.6亿元,已建立8个国家级和10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2.3%。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8个、国家湿地公园3处,使全区80%的珍惜濒危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和植物自然生境得到有效保护。
西藏动植物种类极为丰富,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5种,占全国1/3以上,高等植物种类6400余种,居全国第三位。
目前在多种措施的保护下,西藏绝大多数保护物种得到恢复性增长。在藏羚羊栖息地之一的藏北草原,藏羚羊种群数量逐年增加,已达到15万只。那曲地区野牦牛由保护前的6000多头恢复到9000多头,藏野驴由保护前的5万多匹恢复到8万多匹,其他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
日前西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绯胸鹦鹉。此外西藏还开展了珠穆朗玛峰、拉鲁湿地、羌塘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并对《西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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