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产业转移园环境保护
这是广东省政府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江河附近设立新的产业转移园。认真做好产业转移园环保规划工作,并与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本地有关规划配套衔接。加大对产业转移园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划、产业政策和环评审查意见等要求引进企业,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严禁淘汰类项目入园。
“意见”还要求,产业转移园环境基础设施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运。省财政2009~2010年安排到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25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可优先用于省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
同时,产业转移园的开发建设要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集约利用资源,集中控制污染,实现园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发展方式,鼓励和指导入园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中先行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并逐步铺开,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园区。
责任编辑:ahaoxie
![]() |
您的评论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