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珠三角机动车今起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南都讯记者 谭万能 实习生 马军霞 通讯员邓慧玲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继北京和上海分别在奥运会和世博会前对机动车实施国Ⅳ标准之后,从今天起,珠三角地区的机动车将实施国Ⅳ号排放标准,同时要求重型机动车安装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的车载诊断系统(O BD )。
同时,广东省颁布了粤Ⅳ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标准。若按上海Ⅳ号汽柴油价格标准,推行国Ⅳ号标准后,燃油成本增加不多。以93号汽油为例,昨日上海国Ⅳ号价格为6 .87元/升,粤Ⅱ号为6.58元/升,粤Ⅲ号为6.80元/升。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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