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中南 >> 广东 >> 正文

广东提早一年监测PM2.5 环保厅近期公布方案

Eedu.org.cn 作者:谢庆裕    资讯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2

  2

  政策解读
 

  迎来产业盛宴388个地级以上城市监测设备投入将达20多亿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落后产能的淘汰往往就是新兴技术的投资良机。这令投资者和券商嗅到了“PM2.5背后的盛宴”。正如广东省环境监测的专家指出,“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并同步提升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和车用燃油品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四种主要大气污染物采取协同控制措施。在继续加强电厂脱硫的同时,需要加强电厂脱硝、VOC治理、黄标车逐步淘汰等强化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调研报告推断认为,除尘、脱硫、脱硝类相关上市公司龙源技术等将间接受益。

  “这些政策对工业除尘领域的上市公司也构成利好。目前,80%的火电机组已安装除尘器,但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有94%的火电除尘器需改造后方可达标。”长城证券认为,人们对PM2.5关注度的提升,有望加快火电除尘器的升级和非火电行业除尘器覆盖的进度,从而给行业带来快速发展。

  而在城市,控制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降低大气中PM2.5微粒有决定性作用。从这个角度分析,生产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催化剂的企业或将受益。“新能源电池”板块也被认为是活跃品种。

  当然,原来少人关注的PM2.5的监测设备企业,更迅速成为“香饽饽”。据南方日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正接受申报的2012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级市PM2.5等监测能力建设。而全省97个国控点预计需要投入1亿元购置PM2.5监测设备。根据环保部初步估算,全国388个地级以上城市在PM2.5监测设备上的总投入需20多亿元。

  3

  本地动向

  广东要提早实现全省监测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已出台

  按照环保标准执行的惯常操作,《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同意发布,程序上还要由国家环保部正式发布实施,不过历经近4年修订的新标准正式经国家最高层面的通过,可以表明实施的时间已经箭在弦上。
 

  事实上,在去年全省环保大会结束不久,广东也公布了新标准的监测时间表。在今年1月颁布的《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也做了明确规定,“2012年珠三角地区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2013年全省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2014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

  也就是说,全省将较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规划》还透露,全省所有监测点实现与省直接联网,在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平台监控上进行整合,实现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大联网。

  至于PM2.5的数据发布问题,去年底,省环保厅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珠三角先行先试的原则进行,“国家公布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之日,很快就是我们发布之时。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16个站点将率先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如今国家已公布新的空气质量标准,PM2.5数据能发布吗?省环境监测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正在密锣紧鼓地研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数据的发布方案,希望能较快时间按照国家要求发布,也可能考虑参考北京等先公布小时值的方法,并发布一些健康指南。

  据省环保厅去年底透露的情况,我省现有97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穗深两市所有国控监测点全部具备了新标准的监测能力,其中广州有10个、深圳有8个。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

  对于现状,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经过多个月的准备,目前一些地市的监测能力也较去年底改善。

  “监测只是手段,治理才是关键。”专家们表示,美国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十年间美国PM2.5浓度大约降低了27%,可以预见,未来我省的大气治理还将“打持久战”,一批行业的环保排放标准将更为严格,并倒逼其转型,给绿色新兴的技术和产业腾笼换鸟。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