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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废物低值处理无人要 循环经济发展遇难题

Eedu.org.cn 作者:王亮    资讯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3

 

  有市民曾反映,其家中分类出来的铁罐、玻璃瓶、利乐包等垃圾虽然可回收,
但收废品的人却不愿意要。王亮 摄

  可回收物也没人要?昨日,广州市城管委组织固体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考察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考察中,有运营商“吐槽”低值牛奶盒、玻璃瓶处理成本大,虽有企业和物业公司合作处理,但也是亏本运营,面临“无人要”的困境,呼吁政府出台扶持政策。而专家则建议,政府要尽早制定强制回收目录,约束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

  利乐包玻璃瓶都可回收

  低值可回收物处理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很多低附加值的垃圾以其回收工作量大、回收价格偏低,使得回收率偏低。以玻璃为例,收买佬回收一吨去卖只能卖到180元,所以这项物品回收乏人问津。有市民曾反映,其家中分类出来的铁罐、玻璃瓶、利乐包等垃圾虽然可回收,但收废品的人却不愿意要。

  不过,昨日上午,委员们在萝岗区万科新里程小区却看到了不一样的现象。该小区里有完整的垃圾分类、分拣、厨余就地处理模式,其他地方不要的玻璃瓶、利乐包、塑料袋,都收集起来进行循环利用。玻璃瓶回收后进行清洗、打碎、熔炉重新制作玻璃。利乐包重新用来制作可再生纸张。塑料袋在清洗后造成颗粒,作为重新做塑料的原材料。

  据了解,该小区这一独特之处得益于物业服务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之间“强强联手”。万科物业与万绿达公司联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并在小区内设有规范的资源回收便民点、垃圾二次分拣点。小区的物管处设置了可回收物上交兑积分换礼品的服务,小礼品10分起兑,各种可回收物明码标价:报纸1斤1分,利乐包2斤1分,玻璃瓶10个5分,易拉罐10个5分。小区里的小朋友都很有积极性,物管处的积分登记表足有3厘米厚。 在小区专设的垃圾分拣房,万绿达公司还专门雇佣了2名环卫工人,每天分两次对小区收上来的分类垃圾进行破袋分拣。厨余垃圾塑料袋也被单独拿出来归成一堆。分拣后的厨余垃圾部分被投入厨余处理机进行堆肥。 昨天参加考察的委员、万绿达公司的总经理助理黄锋在现场呼吁政府,出台实际政策鼓励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利用。黄锋表示,玻璃的循环利用成本和用新材料制作的成本差不多,但玻璃由于质量重,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去收集、运输,这就造成了玻璃循环利用是项亏钱事业。利乐包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循环利用成本比新造纸要贵20%—30%。只有塑料袋回收利用是微利的,但是制作工艺对污水处理的要求很高,投入不少。“如果政府能出台鼓励政策,甚至是把垃圾减量后节省的垃圾处理费奖给循环利用企业,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投入到这块的回收、利用,垃圾减量效果也更好。”

  生产者须回收产品废弃物

  那么,对于“低值回收物无人要”的难题该如何解决呢?专家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其实已经为此提供了答案——生产者责任延伸至回收环节。

  有专家指出,以往产品的生产者主要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承担责任。现代生产者的责任,已经从单纯的生产阶段、产品的使用阶段,逐步延伸到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阶段。因此,循环经济促进法对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生产者自行回收、利用和处置,或者实行委托回收利用和处置。其中,生产列入强制回收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

  与此同时,《循环经济促进法》也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回收目录和管理办法。

  此外,还规定消费者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的是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它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国务院及其部门,各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邱继宝建议,及时出台更加具体、全面的实施细则,使《循环经济促进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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