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添12个生态乡镇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评比旨在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小城镇环境建设,提升小城镇生态文明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活动主要对城镇布局、城镇建设是否与周围环境协调等方面进行评比。近年来,我省把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持续改进农村环境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湖北省环保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活动,每个县至少要开展1个环境优美乡镇和1个生态村的创建,通过验收的乡镇及村在项目建设上将优先考虑。我省计划到2012年,湖北省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其中武汉城市圈各县(县级市、区)至少建成两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以上生态村。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各县(县级市、区)至少1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以上生态村。到2020年,全省40%左右的乡镇创建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全省20%左右的行政村创建为省级以上生态村。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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