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资源生态 >> 能源 >> 正文

国家能源局局长:中俄将签署区域合作规划纲要

Eedu.org.cn 作者:宛霞    资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0

  在9月8日至9日举办的“第四届远东国际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透露,《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即将在近期两国高层会晤时予以批准或签署。双方将全面开展在能源、矿产品、森工、农业及基础建设等各领域的地区合作,这是继今年6月中俄双方签署《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后又一份加强两国地区经贸合作的重要文件。

  张国宝表示,国家发改委与俄联邦地区发展部经过两年多的磋商和会谈,共同完成了这份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根据中俄两国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决定共同构建大交通、大流通、大市场格局,实现交通运输的互联互通,形成双边运输通道和多边国际运输网络,突破地区发展与合作的制约“瓶颈”,推动毗邻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技术、项目投资等方面合作,加强旅游、科技、人文及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中俄双方将尽快启动跨境大桥、通道、口岸等项目的建设,营造人员交往和货畅其流的便捷交通运输环境。为推动地区重点项目合作,重点支持规模大、建设条件已经具备的投资合作的大项目,从而带动一批合作项目或一个地区发展。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