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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将成海上风电元年

Eedu.org.cn 作者:李桂琴    资讯来源:中国经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30

  海上风电,建还是不建,这已经不再是个问题。

  日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公开表示,我国今年将在海上风电建设方面迈出实实在在的步伐: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已经启动,地方的前期工作正在展开。

  2010年,无疑将成为中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元年。

  然而,在陆上风电尚未解决并网难题之际,建设成本几乎是陆上风电两倍的海上风电离顺利并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特许招标启动

  “海上风电开发的潜力非常大,可开发量是陆上风电的3倍,同时比陆上风电更加实用。”Frost &Sullivan 咨询公司能源与电力系统分析师曹寅,一直关注国内的海上风电政策进展情况。

  在曹寅看来,海上风电具有风速高、风资源持续稳定、发电量大等特点,不会像陆上风电一样因间歇性发电而扰乱当地电网,同时,海上风电开发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区域,可通过海底电缆直接到达这些用电中心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强,因此不存在陆上风电所遭遇的并网瓶颈。

  而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的评估,我国近海海域风电装机容量可达1亿~2亿千瓦。海上风电要在2010年全面开展已经写进国家能源局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书。

  在1月22日出台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权授予,沿海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依据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企业开展海上测风、地质勘察、水文调查等前期工作,同时优先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海上风电工程项目开发投资企业。

  据史立山透露,海上风电项目的特许招标已经启动。在各地形成规划的基础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向辽宁、上海、山东、江苏等11个省份有关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同时按“先试点、后扩大”原则建设,根据风能资源、海域环境、电力送出和技术能力等条件统筹确定项目规模,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暂定为20万~30万千瓦。

  “招标的基本思路和程序都已经形成,属于地方政府主导、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管的方式,同时采取施工单位和设备企业捆绑的模式,综合考虑竞标主体的上网电价、工程方案、技术能力和经营业绩。由于海域上的项目比较靠近国外,涉及到国防安全,因此开发投资企业为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50%以上股权)中外合资企业。”曹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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