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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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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5

  第七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规划和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发展承载能力,使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完善交通网络  “十一五”期间,按照发挥区位优势和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国际旅游航空枢纽的目标,适应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加强区域交通网络建设,构筑以快速、安全、管理现代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民航。2010年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国际、国内航班和线路,把两江国际机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人性化的国际旅游航空枢纽。重点按4E级标准扩建机场跑道,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机场物流园区等。

  ——铁路。积极配合实施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积极促进贵阳经桂林至福州铁路的前期工作。

  ——公路。配合国道主干线和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重点建设东、西、北出省、出市高速公路和市区环城高速公路。续建桂梧高速(桂林段)和桂林绕城高速公路,新建全州至桂林高速公路,争取开工建设阳朔至鹿寨(汕头-昆明)高速公路。积极配合推进厦蓉(厦门-成都)高速公路干线桂林至龙胜段前期工作。加强路网和旅游通道建设,完成县际二级公路改造,为大力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乡镇及行政村的公路等级。“十一五”期末,公路总里程达到9500公里,公路密度达34.2公里/百平方公里。全部乡镇实现通等级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均要通等级公路。积极推进桂林新增的国家道路运输枢纽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区客、货运站布局,加快乡(镇)村客运站建设,改善城乡居民乘车环境。

  进一步完善磨盘山客运港等水运码头设施,加强漓江航道综合整治。

  加强能源建设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十一五”期间,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和火电,加强城乡电网建设,提高电力供应能力。抓紧国电永福电厂扩建工程,在加强水电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一批中小型水电站。配合广西液化天然气管道工程,加快桂林2×35万千瓦天然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实施桂林500 KV变电站,新(扩)建永福苏桥、平乐沙子、龙胜和平等一批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城市电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积极发展沼气、秸杆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抽水蓄能、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改善水利设施  积极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促使水利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走向良性循环。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防洪减灾预警、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三个体系,确保安全供水。进一步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和节水能力。“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市区和重点县城防洪工程;新建小溶江、川江、斧子口3个水利枢纽工程,推进江底水库前期工作;实施青狮潭、五里峡等一批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青狮潭、恭城峻山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加快信息化进程  加快信息化平台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广泛普及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和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带动产业跨跃式发展,建设数字桂林。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成功能健全、覆盖全市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服务业结构得到优化。完善社会公众信息网络系统,形成三电(电话、电视、电脑)一体、三网(电信网、数据网、视频网)融一格局。家庭宽带接入用户比例达到45%,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比例达20户,城市90%的家庭具备三电一体化条件,中心城市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加大开发各类信息资源的力度。重点抓好公共信息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项目。

  第八章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素质、卫生、文化、体育水平。

  努力提高就业水平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培植民营经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发展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体制和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就业备案等制度,规范劳动就业市场。鼓励和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完善各类保障制度,建立有效安全的保障机制,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使城镇各类从业人员都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保险覆盖率、生育保险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

  贯彻计划生育国策,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坚持计划生育,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和技术服务,保持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执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法规,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依法严厉打击弃婴、拐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监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建设和完善城乡养老康复中心。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落实卫生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救治能力,重点提高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伤寒、副伤寒、乙型肝炎、狂犬病等高发和重大传染病、职业病的防治能力,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重视医学在职教育培训、科研、医学对外交流及医疗护理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抓好市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中心、县级医院传染病区、医疗污水和废弃物处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和配套完善。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医疗服务、环境卫生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城镇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贫困县医院门诊、住院病房、医技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备;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提倡全民健身,大力发展先进文化  充分利用桂林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以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为目标,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文化主体,促进文化与经济特别是旅游经济的融合,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桂林。以繁荣为主题,加强广播、电视、出版等文化设施和文化市场建设、优秀作品创作、优秀艺术人才培养、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遗址保护与利用。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相称,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相承续的当代桂林先进文化,打造文化精品,提高桂林市文化品位,为历史文化名城增光添彩。“十一五”期间争取扩建广西桂林图书馆,基本完善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三级文化网络,建设桂林剧院、桂林科技馆,续建桂海碑林、甑皮岩古人类遗址博物馆,实施靖江王陵王府整修、明王城保护开发等文化工程。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农村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抓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重点抓好竞技体育项目。“十一五”期间抓好体育运动学校、社区健身场所、市县体育场馆的建设和配套。

  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  积极发展民政事业,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救援机制。深化优抚、安置,加强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大力发展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疾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加强农村敬老院的规划建设,建立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实行城市覆盖低保对象的廉租房政策,实施农村特困人群“安居工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特困户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规范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帮扶特殊群体,依法保护其应有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法》、《收养法》、《残疾人保障法》,增加公共财政支持,发动社会援助,完善社会保障。“十一五”期间建设和完善市、县(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建设平安桂林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勤政、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强化审计监督。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以加强公共安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消防、地震和环境等监测预警预报及应急保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整治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三大”纠纷。加强司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构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执法公正、群众满意的平安桂林。

  第九章 建设节约型社会,打造生态桂林

  贯彻资源节约与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的战略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培育节约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一个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的桂林。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鼓励和倡导节约方式;制定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区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挥节约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抓好冶炼、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的企业节能工作。制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及奖罚规划,使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在5年内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大力推广建筑节材、节能技术。鼓励发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着力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加快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和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节约用水。完善城市节水设施,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大力推行节水器具、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广企业重复用水技术,对重点耗水企业实行定额取水,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耗水量,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渠道防渗新技术,推行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严格取水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抓好市区及荔浦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争创全国节水城市。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和矿产开采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城乡建设和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集约用地政策,大力推行土地尤其是工矿等废弃土地的开垦和复垦,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整合矿产资源,整顿开发秩序。启动农业“沃土工程”等,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依靠管理和科技进步创新,节约利用钢材、有色金属、化工、竹木材等重要和紧缺原材料。加快推进建筑墙材革新。大力节约包装材料,杜绝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行为。限制和减少宾馆、餐饮等行业一次性消耗用品的使用。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淘汰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

  全面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之中。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办好种、养结合及种、养、沼气配套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农业园,鼓励建设生态家园。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以回收循环、互利循环、分解循环等多种形式开展冶炼、化工等行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形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建立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加快废旧金属、橡胶、农膜、家电等回收利用。抓好生物质能源、余热发电等建设项目。

  加强环境资源保护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下降。加快集中供气和生活污水处理、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城市水环境治理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质量;继续推进“清洁农村”、“清洁城市”和“清洁漓江”工作;开展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主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到2010年,全市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初步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依法保护水、土地、森林、矿产等国有资源,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对城乡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预警制度,重视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坚持保护基本农田,严格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开展对宜耕土地的开发和治理。继续整顿矿山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禁止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和其他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主要景观路两侧开山取石、挖沙和砍伐树木。

  加强生态建设  保护和恢复天然林,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覆盖面积。重点抓好江河源头和两岸、石漠化地区、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及工矿企业周围的生态建设。“十一五”期间抓紧实施桂林市防洪及漓江生态补水水利枢纽工程、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工程、农村沼气、旱片和石漠化治理、生态农业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岩溶、湿地、水源林(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到“十一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6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区)、环境优美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庄,争取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城市,打造人与环境友好相处的绿色生态家园。

  第十章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城市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城乡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全面推进和加快素质教育。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巩固发展“普九”教育成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教育、特殊教育。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和教育设施布局,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扩大高中段教育规模,在市区和有条件的县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实现高中段教育普(普通高中)职(职业中学)比大体相当。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加快企业办学的剥离转制步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共享现代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结构,整合高教资源,推动建设综合性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一五”期间促进市区大专院校布局调整迁建,抓好优质高中扩招、骨干职业学校等项目建设。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加强中心城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各类人才能力建设标准和措施,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重点抓好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做大做强人才小高地,成为吸引、集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平台,培养造就领军人才,发挥人才小高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实施人才开发重点项目,全面带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稳定、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构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相结合的人才服务体系。创新人才评价、选用、激励机制和人才流动服务制度,鼓励各类人才以各种方式在桂林创业。

  加快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  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争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创新型桂林。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抓住区域合作活跃时机,加强科技合作和交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技术转移步伐;切实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城市发展战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把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为技术源头,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为纽带,以政府为组织协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增强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以项目为载体,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培育、引进更多的高新技术人才和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研发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提高全民科技意识、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成果产业化、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科技人才培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等方面做好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科技进步和创新达到新的水平。到2010年,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区域科技支撑体系,把桂林建成东盟科技产业基地,打造广西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科技人才小高地和科技研发中心。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第十一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竞争能力

  依托桂林区位优势,抓住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和区域经济合作活跃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贸易新突破。“十一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

  加强软环境建设  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软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完善软环境监督机制,进一步清理、减少审批、收费项目,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宽松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办证制度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强化项目引进后期服务。加强口岸工作,建立桂林至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国际航线网络,完善口岸货运功能,争取增设桂林铁路口岸,开通桂林至九龙直达列车。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改进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创造条件吸纳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资本转移,大力吸引境内外资本和技术,千方百计增加招商引资总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强重点招商项目库建设,引进一批跨国公司、集团公司来桂林发展。改善招商办法,采用上网、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切实依法放宽投资准入领域。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外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继续做好“百企入桂”工作。

  “十一五”期间抓紧实施愚自乐园世界雕塑公园二期、乐满地二期、“两江四湖”续建、香格里拉五星级酒店、城市交通智能控制系统等利用外资项目。认真开展一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地区协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引进资金方面要有新突破。

  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重点培育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中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出口基地。加大技术进口力度,积极引进和消化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我市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出口商品市场竞争力。

  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鼓励我市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和承包工程,实现境外发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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