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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导才能分类得当

Eedu.org.cn 作者:徐海云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20


    应向包装材料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
    阅读提示

    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废物回收的体系是脆弱的。因此,可以考虑借鉴德国的经验,由政府出台包装产品生产者付费政策,即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于促进包装类垃圾的回收利用。
  德国在1989年前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负责”的制度,由于垃圾的产量越来越多,当时估计到2000年,德国对垃圾堆放和填埋的处理能力将达到极限。居民也强烈反对建设更多的垃圾处理厂。后来经过对垃圾的调查研究,发现垃圾中包装材料占垃圾总体积50%以上,重量占垃圾总重30%以上,可以通过回收可利用的包装材料来减少垃圾量。为此,德国在1991年6月12日正式实施包装条例法规。包装条例规定:贸易及工业界对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承担义务。同时,这一条例也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了委托第三者帮助履行这一义务的可能性。这一条例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包装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减量化,同时也为城市垃圾处理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德国双轨制系统股份公司(Duales System)应运而生。双轨制系统按照包装条例的规定,负责在用户附近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包装垃圾,并由此使销售者和生产企业从他们各自应履行的义务中摆脱出来。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体系。
  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来说我国的劳动力要廉价得多,通过人工来进行分类收集,不仅可节省开支,同时还可解决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但这种根据废旧物资市场需要进行的废物回收更多地体现为经济活动,主观上不是为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类回收体系是脆弱的。在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后,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生产使得工业产品极大丰富,产品成本相对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大幅度下降,有些废弃物的回收就不再有利润或利润很低。这样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机制运行,回收者就不会回收,消费者也不会收集。例如现在的废塑料袋等废品。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即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这笔费用促进包装类垃圾的回收利用。
    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具有可操作性
    阅读提示

    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它不应成为一种运动,也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更不是道德标签,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为解决问题找到出路。
  村镇地区往往基础设施薄弱,如道路硬化水平低,家庭用燃气普及率低等,生活垃圾中的渣土类无机垃圾含量高,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而将这些垃圾集中长距离运输,显然是不经济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对可腐烂的有机垃圾进行长距离集中,同样是不经济的,也不利于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
  在我国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不顺利,至今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对在村镇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很多人存在疑虑。特别是有些人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都很难推行,在村镇就更难。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从现有的实践看,村镇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首先,大多数村镇人口密度小,流动性小,大家作息时间基本相同,彼此熟悉,沟通和交流多,只要政府组织引导得当,完全可以搞好分类收集。此外,村镇附近有足够的农田、林地等接受并需要有机垃圾堆肥。当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需要一定资金投入的持续工程,目前现有的投资体制还不利于村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开展,很多地方热衷于申请动辄几千万元的垃圾处理厂工程,对于只需要几百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就可以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却缺少资金渠道,因而也就缺乏兴趣,甚至有畏难情绪。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涉及所有人的日常活动,需要理性、务实,更需要持续付出。在这方面,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它不应成为一种运动,也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更不是道德标签,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解决当前问题唯一的途径是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找到问题的症结,进而为解决问题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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