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建立国家气候变化基金
本报圣保罗12月10日电(记者张新生)巴西《官方日报》10日宣布,卢拉总统已经批准2009年第12014号法律,决定建立国家气候变化基金。
该项基金旨在保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及适应气候变化效应的项目和行动的资金。按照法律规定,一个由联邦政府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这项基金。基金的运用有两种方式,即贷款和无须偿还的出资。据巴西环境部提供的信息,此基金的10%将由环境部支配,用于第9478号法律规定的石油生产设施的改造,6%将用于建立新的基金。
巴西国家气候变化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预算、国内和国际公共与私人机构的捐赠和贷款。基金的金融主管单位是巴西国家经济和社会开发银行。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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