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能大国发展新能源趋向多元选择
目前,积极发展新能源已是世界许多国家的共识,但如何选择适合本国的新能源路径,因地制宜地在新能源格局中确立优势,仍是各国发展新能源必须面对的课题。对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的反思以及曾被热捧的生物能源的科学性频遭质疑,要求世界重新审视和确立新能源发展的思路,各国开始更加科学、务实地勾画自己的新能源发展路线图……
日本:电力新政推动新能源普及
□记者 冯武勇 东京报道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加快调整既有能源战略,向减少核电依存度方向发展,此前一度受到压制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开始加速。根据日本政府的最新规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发电总量中的比例将从目前的约10%增加到30%左右。为加快可再生能源普及,日本政府从政策层面加大引导和刺激力度,特别是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电力全量购入制度”,将为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注入一剂强心针。
力推电力新政
今年7月起,日本将实行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量购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日本各大电力公司有义务以相应的固定价格购入利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
日本有关部门希望,这一制度的全面展开和落实,将大大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日本的普及,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培育日本在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的技术扣管理优势。
今年4月2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下属的一个委员会正式设定了每一类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固定购入价格及购入期限。在设定购入价格和期限方面,委员会充分听取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意见,确保设定的价格有助于鼓励企业参与或扩大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
在日本,可再生能源分成五大类,即太阳能、风力、地热、中小型水力、生物燃料。根据不同的能源种类和发电功率,委员会设定了不同的价格区段。其基本原则是,在企业发电所需成本基础上“补贴”一定的利润空间。
以太阳能发电为例,一度电的价格是42日元,购入期限根据发电功率不同设定为10年或20年。风力发电的价格为23.1日元/度(20千瓦以上功率)或57.75日元/度(20千瓦以下功率),期限为20年。其他如地热发电购入价格为27.3日元/度—42日元/度,中小型水电为25 .2日元/度—35.7日元/度,生物燃料为13.65日元/度—40.95日元/度,除地热发电购入期限为15年外,其他均为20年。
设定购入期限,主要是基于预期每一类可再生能源在这一期限过后能实现成本大幅下降,从而无需制度保护,企业即可在电力市场中获得竞争力。但在购入期限内,经济产业省将根据市场普及程度,每年重新厘定购入价格,从而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保证一定的公平性,也有助于防止市场进入无序状态。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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