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东北 >> 大连 >> 正文

大连专项整治铅污染 企业环境信息将在媒体公布

Eedu.org.cn 作者:杨安丽 赵冬梅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8
  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发改委、监察局等9部门日前联合召开大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定9部门联动,以“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铁腕执法”的“三铁”精神,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查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

  据介绍,针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铅酸蓄电池违法企业,大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要求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同时,还要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对所有废气、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各地将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重金属污染企业、污染减排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企业、沿海沿河石化企业以及废水直排地表的企业也被列为今年大连市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