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北 >> 天津 >> 正文

天津强化绿色建筑建设管理

Eedu.org.cn 作者:陆建    资讯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3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近日,天津市出台了《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应当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办法》,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应当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绿色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对绿色建筑施工过程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绿色建筑评审。绿色建筑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国家、本市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