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环保课程 每学年至少四课时
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从本市近日召开的《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获悉,今后本市中小学将开设环境保护课程,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制定,中小学每学年至少四课时。
根据《条例》,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将环境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落实师资和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国家要求,小学、中学每学年安排的环境教育课时不得少于四课时。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应当通过开设环境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进行环境教育,提高学生的环境素养和环境保护技能。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应当结合幼儿特点,采取适宜的活动方式,培养幼儿环境保护意识。
据介绍,小学1至3年级环境教育的目标是让学生亲近、欣赏和爱护自然;感知周边环境以及日常生活与环境的联系;掌握简单的环境保护行为规范。小学4至6年级的环境教育目标是让学生了解社区的环境和主要环境问题,感受自然环境变化与人们生活的联系,养成对环境友善的行为习惯。初中的教育目标是为了解区域和全球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后果,思考环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相互联系,理解人类社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自觉采取对环境友善的行动。高中的教育目标是让学生认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理解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界在经济技术、政策法律、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努力,养成关心环境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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