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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日,何时不再有“环保尴尬”

Eedu.org.cn 作者:内详    资讯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5

“美境行动”环保趣味运动会昨在南京人民中学举行。本报记者余 萍摄

  今年6月5日,是第41个世界环境日。当人们以各种方式迎接这一环保节庆时,一个个不和谐之音却在耳畔响起:秸秆焚烧致使空气质量“极度毒害”;恶臭霉变的洋垃圾漂洋过海悄悄入侵;“限塑令”整整走过了4年的尴尬之路……这一切,不禁发人深思:何时不再让“环境日”面临种种“环保尴尬”?

  频现“脏天”,又是秸秆在惹祸

  6月3日23点,新浪博友@花满南京贴出一份全国各大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排行榜,其中江苏7个城市挤进了前十名,扬州、镇江、常州、南京、连云港位居前五名,污染指数分别为195、167、146、135、115。记者获悉:6月4日凌晨江苏5城市现“脏天”主要是焚烧秸秆惹的祸!

  就在上周二晚上,南京也因为秸秆焚烧,一度名列全国120个城市污染第一名。南京市环保局长韦昌明告诉记者,5月29日晚19时因南京雨前气压低、扩散条件差,加上周边焚烧秸秆,南京空气质量确实较差。

  每年5月底6月初、9月底10月初,南京都会出现空气质量下滑或者空气污染天,这多由焚烧秸秆引起。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连线苏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黄忠泉的时候,他跟同事们正在淮安督查秸秆禁烧工作。短短一周时间里,黄忠泉已经记不起和同事们沿着高速路跑了多少趟了,在10个人管辖的4万平方公里地域上,遇到火点他们就要通报给地方上的环保监察支队,及时进行扑灭。

  黄忠泉说,过去被当做宝贵资源的秸秆,如今成了农民的负担,要么还田,要么发电,要么一烧了之,“用机器打碎了然后还田,成本太高不说,还给后续的种植带来麻烦,至少需要多用拖拉机耙两遍,以防秸秆缠耙齿。运到发电厂,一亩收益仅十几块钱,利益空间少,有的还要倒贴电厂。土地里一年捞不出多少钱,农民势必不愿用经济利益处理社会利益。”

  苏南整体情况要好很多。苏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程炜告诉记者,虽然在溧阳、金坛、丹阳等地也发现了不少火点,但比起去年已好转了很多。

  “苏南秸秆产生量比苏中、苏北要少,综合利用率也在逐年提高,去年平均达到85%左右,而今年提出的目标为90%。”在程炜看来,秸秆禁烧做好督查工作的同时,政府扶持不能缺位。去年常熟秸秆利用率达到93%,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从劳务市场招募人员,沿路收集各家各户的秸秆,并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常熟把‘秸秆收到车子上’,这在农业人口少的地方极有推广意义。”

  在采访中,地方上不止一位环保局长和环保监察队长向记者抱怨:强行禁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与其每天出动大量的执法人员与执法车,不如把这些费用补贴给农民,真正为秸秆找寻一条出路,做到堵疏结合。

  4000吨“洋垃圾”,再显环保漏洞

  6月1日,张家港港区码头,30个特殊的集装箱货柜将发往荷兰。这些“货物”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们是南京海关查获的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中的一部分“洋垃圾”,当天依法被退运回发货国。

  时间回到2011年12月。南京海关缉私局接到线索,称怀疑装有城市生活垃圾、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物的10个集装箱已从荷兰出发,即将运抵张家港口岸,而线索中提到的“生活垃圾等”,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南京海关缉私局立即成立专案工作组。

  12月29日,一份申报品名为“废旧报纸”、总数为30个集装箱的进口报关单递到了张家港海关通关现场。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随即依法对这些集装箱进行彻底查验。据现场查验的海关缉私警察回忆,当时整个集装箱形同一个打翻的巨大垃圾桶,发霉变质的废纸、碎玻璃、饮料瓶、抹布、纸尿裤、塑料袋、旧衣服甚至动物粪便等各种城市生活垃圾散落一地!

  剖解案件,背后显露出巨大的利益链条,更暴露出一些人环保观念的极度淡漠。据介绍,走私分子进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国内分拣后销售牟利。他们以极低价格购买后,入境组织工人分拣,分选出的废旧报纸售价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分选出的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废塑料售价每吨4000元以上,而其余绝大多数不可利用的城市垃圾则被荒弃,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省固废中心主任方彬彬解释说,并非所有的废物都不能进口,但是,没有进行分拣、混合的生活生产垃圾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洋垃圾”,是完全被禁止入关的。而据了解,一些不合法的小作坊,则从事着“洋垃圾”的再处理,他们甚至能通过回收利用生产出喝水的纸杯,这些未经消毒的“三无”产品,消费隐患极大。

  走私“洋垃圾”的现象屡禁不绝。是无法可依吗?不是;是没有处罚吗?也不是。但是,相比巨大的利益诱惑,此类犯罪的违法成本依然偏低。

  “真要堵住‘洋垃圾’,海关与环保等多个部门的联动执法必不可少。”有关负责人表示,固废进口至少涉及境外装船前检验、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海关查验及环保部门监管等四个监管环节,只有各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才能有效提高固废进口的监管效能。

  “相比之下,国外却甚少发生垃圾进口现象,就是缘于法制和监管制度的健全。”

  四年限塑,一路遭遇执行尴尬

  6月3日,南京月牙湖菜场。市民王女士买了一大堆蔬菜、水果,“收获”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塑料袋。“这种超薄的塑料袋也没什么大用,只能当垃圾袋用。”她说,“家里从来没买过垃圾袋,只用买菜的袋子就足够了。”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实施以来,整整走过了四个年头。记者调查发现,四年的限塑,遭遇着执行尴尬。

  除了超市以外,“限塑令”在农贸市场、水果摊、小吃摊点、批发市场都如一纸空文。王先生是月牙湖菜场的蔬菜批发大户,一到双休日,两台收银机前排着长队,“一天下来,估摸着能用掉六七百个塑料袋。”据称,“限塑令”刚实施那会儿,工商等部门的人偶尔还来查一查,现在基本上没人管了。

  南京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说,实施限塑令,对商家是有好处的,节省了给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费用,但超市内生鲜、水果的手撕袋大量消耗,尤其一些老人,会撕下好多袋子带回家当垃圾袋,“自己带环保袋的以中老年人居多,年轻人一般还是会买塑料袋,因为他们不在乎多花几毛钱。而且,现在基本上也没有人来检查。”

  省发改委环资处处长缪军介绍,去年底国家相关部门来我省调查过限塑情况,曾有过一个统计:2008年“限塑令”实行以来,至去年底,我省累计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23亿个,相当于减少塑料消耗5.8万吨,节约石油35万吨,节约标煤46万吨。“与‘限塑’前相比,全省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80%左右。然而,农贸市场依然是‘重灾区’。”

  调研也显示,源头上的生产依然是执行“限塑令”阻力最大的环节。由于超薄塑料袋的生产进入门槛低,生产原材料极易寻得,整体成本偏低,而且很难被发现。据介绍,这些生产超薄塑料袋的小作坊在我省并不多,多集中在周边省市,但正是这些小作坊的存在,使超薄非环保型塑料袋的流通成为可能。

  “限塑令”真正要取得好的效果,除了执法部门的“坚持”外,还需要继续“升级”。业内人士建议,要鼓励替代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提高塑料袋生产厂家的进入门槛,加重非法生产超薄塑料袋的处罚力度,建立完整的塑料袋回收利用机制。此外,“限塑令”还需要不断地推动和宣传。“限塑令”颁布的目的是“环保”,而环保是一项长期的行动,不能以为法令颁布后就从此万事大吉。回顾四年的限塑路,只是每年特定的时间才会因为媒体的关注想起这条法令,其他时间基本上默默无闻。

  本报记者曹旭超宋晓华汪晓霞宋金萍

  本报通讯员陈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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