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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民生改善步伐

Eedu.org.cn 作者:邱玥    资讯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13

  本报讯 (记者邱玥)日前,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认真履行民政部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我省出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改善民生的步伐,一些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安排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先试,并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

  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到2015年,我省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率先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基本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救助标准、救助比例、救助模式城乡一体化,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建立完善医疗救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衔接机制,全面建立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患大病的儿童救助比例上浮10%,封顶线不低于5万元。

  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到2015年底,全省符合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社区比例达全省城乡社区总量的20%,数量超过3900个;力争省级救灾事业费预算达到上年度全省财政收入的2%。,市级为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3%。,县级为5%。。

  初步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到2015年,基本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城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占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总数的50%以上;新建1所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省级老年福利机构,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至少建立1所以养老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所有设区市、县(市)至少建立1所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或依托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设施;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与物价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到2015年,建立完善以大病救助为重点,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把不同类别的对象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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