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最高可索赔2亿元
时报7月7日讯 (记者祝田园 通讯员孟晓清 王海红)记者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出台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一年来,全省已累计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赔偿补偿工作初见成效。
“用海必补,损害必赔”。为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积极完善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机制,于去年6月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用海补偿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了合理的赔偿补偿标准。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件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最高可索赔2亿元。
责任编辑:ahaoxie
![]() |
您的评论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绿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