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生活垃圾将分四类 代表:基本认同但有待细化
今天(20日),市政府法制办今天将组织听证代表,举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讨论中,不少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对《草案》中提出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表示赞同,但有代表同时指出,从长远来看,这一分类标准有待细化。
即将出台的《草案》中,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种。对于这种分类方法,参与听证会的代表纷纷表示赞同,普遍认为这种分类方法较好地体现了工作的延续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识别性,同时较好体现了源头分类和填埋厂等末端处理设施的匹配性,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接轨。
同时,一些代表对“四分类法”提出了补充性意见。专家学者代表戴星翼认为,对于可回收物来说,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进入这个领域。因此,前三类垃圾与可回收物要分开表述,而且要为将来留有分类发展的空间。
律师协会代表郑绍平则指出,垃圾分类立法有强制力、约束力,立法要慎重,分类方案要进一步充分论证,例如,四分类法在减量上有什么效果?是不是必要?都要进行权衡。(记者 陈珠还)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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