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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引领人居未来 浙江发展绿色建筑掠影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浙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6

  绿色建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进入现代社会,如何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如何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如何让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方阵的浙江,一直在锲而不舍地探索。

  领跑全国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倡导绿色建筑理念,浙江绿色建筑发展氛围越来越浓。浙江认识到: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顺应世界低碳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浙江直面现实:作为资源小省、能耗大省,全省绝大多数煤炭、石油需要输入,加上能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能源资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建设规模总量越来越大,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20%以上,预计这一比重还将持续增加,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

  浙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其作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发展绿色建筑,浙江已有明显起色。目前,全省累计设计节能建筑4.1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495万吨的能力。

  不仅如此,浙江不少方面的探索在全国已有领先之势:

  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共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30项,其中3项获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率先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制度,制定实施《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

  率先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省财政累计安排8500万元,各地政府每年也安排专项资金3500余万元,累计带动全社会投入建筑节能超过200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累计争取资金达63469万元(不含宁波);

  率先出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两市六县一镇”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示范,累计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使400多万户城乡居民用上太阳能热水器;

  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编制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大批地方标准;

  率先开展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我省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被列入国家示范项目,浙江大学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率先通过国家验收,得到了住建部和教育部的高度评价。

  全面推进

  怀着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浙江在健全体系、开展科技研究、严把设计关、推进绿色改造和标识认定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一、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浙江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基础上,2010年,《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战略部署;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新增了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四项建筑节能监管制度。

  2011年的《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明确了方向。2012年,最新通过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法定职责。

  浙江先后编制并发布实施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等一大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填补国内空白;在全国率先编制了金都、中天等房产企业的绿色建筑企业标准。

  二、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浙江十分重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在完成《推动建筑节能及建筑新材料应用》和《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新技术及工程示范》省长重大研究课题和省科技专项《浙江省公共建筑能源高效利用集成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建筑绿色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钢结构住宅LCA全生命周期及绿色建筑体系性能评价研究》、《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用研究》和《绿色建筑基础技术研究》等近50项有关绿色建筑方面的技术类项目的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三、严把绿色设计关

  从2007年开始我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凡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竣工验收,不得销售,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从源头上把好绿色建筑设计关,推进了浙江绿色建筑的发展。如杭州低碳科技馆在设计时采用了自然通风、综合遮阳等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使该项目与上世纪80年代同类建筑相比,其节能率达到了73%。

  四、推进绿色改造

  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大力引导业主采用外墙外保温、活动外遮阳、隔热屋面、雨水回收系统、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杭州市综合办公楼通过改造,与2005年相比,节电率达20.5%。

  五、推动标识认定

  浙江是全国最早启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省份之一。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权我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省里先后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下设9个专业组,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等绿色建筑规范性文件,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2008年7月,金都房产的部分项目成为住建部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截至目前,浙江30项建筑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其中3项绿色建筑荣获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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