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北 >> 陕西 >> 正文

专家把脉秦岭生态保护 严控秦岭附近房产开发

Eedu.org.cn 作者:高乐    资讯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7

  本报讯 (记者 高乐) “希望加大对破坏和污染秦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应该严格控制秦岭附近房地产开发,千万不要让秦岭变成西安的郊区。”……昨天,市法学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办法学研究学术沙龙,探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据了解,《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于4月23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审,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论证修改。本次沙龙主要就该条例草案进行论证,收集专家学者的修改意见。

  “希望加大对破坏和污染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未按期改正的违法行为,逾期违法行为仍在继续的,可规定按日计罚。并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破坏污染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的,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戚岳汉说。

  长安大学环境工程学教授邓顺熙为了给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专程到秦岭转了一圈。他感触颇深地说,现在秦岭的许多地方被房地产开发为楼盘,这样的过度开发,最终将造成秦岭的满目疮痍,希望秦岭保护条例能实施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存的干扰和破坏,严控房地产的开发,千万不要让秦岭变成西安的郊区。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师高明侠说,希望《条例》能增加“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个人和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这些违法者既要有行政处罚,还要进行刑事追究。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