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依法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12月27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贵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阶段,将有效提升贵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增强气候资源保护意识。
贵州具有丰富的气候资源。近年来,利用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茶叶、中药材、核桃、反季节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开发风能资源和空中云水资源等也初见成效。特别是打造了“避暑之都·贵阳”、“凉都·六盘水”等城市气候名片,使气候资源的优势与山水风光、民族文化等相结合,构成了“多彩贵州”文化品牌,通过旅游业发展带动了周边相关产业。
《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共二十六条,主要明确了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对气候资源调查、检测、分析、评价、规划编制、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该条例的施行,对于提升全社会对贵州气候资源的认识,做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使贵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保障更加有力。(记者 吴蔚)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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