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中南 >> 广东 >> 正文

广东下放权限审批提速

提前介入省重点项目,指导开展环评文件报审
Eedu.org.cn 作者:邓慧玲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3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广东省环保局以“便民、创新、高效、服务”为原则,通过构建阳光审批,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广东省环保局通过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审批听证等形式,促进公众参与,构建阳光审批。
  此外,广东省环保局还提高了环保审批效率。对重大项目,省环保局在收到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资料完备、符合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属于环境保护部审批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简化产业转移工业园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于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省环保局和地方环保部门应分别在30天内和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和初审工作。
  与此同时,对不涉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环评审批权限属于省环保局的5类项目,下放或委托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审批。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在保证依法依规审批的同时,要对审批项目进行备案提交省环保局。
  提前介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省重点项目,指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等。在项目初步选点或选线阶段,对选址在环保上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初步判断,确保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内,并符合经广东省人大审议、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的全省和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的要求,避免出现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而后在环评论证中出现选址明显不可行的被动局面。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