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立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保护好了漓江就保护了“甲天下”桂林山水风光的核心。为此,《漓江保护条例》确立了全方位保护、严格保护的新机制。不仅确立了6500平方公里的保护界定区域,而且对漓江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严格规定。如明确禁止了砍伐、侵占林地、烧山开垦、违规开采地下水、采砂采石、直排污水、非法捕捞、破坏地形地貌以及不合理的养殖、餐饮、建设和旅游活动等,对漓江的保护更为全面。
为了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漓江沿岸乡镇及百姓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受到诸多约束,“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目前漓江生态补偿也仅是对生态林的补偿,没有对经济发展限制的补偿。对此,《条例》对当地居民启动了补偿机制,同时要设立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基金,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由自治区政府来制定。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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