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补偿助力山区群众致富
海南省中部生态核心区到处绿翠满山,碧波荡漾,一尘不染。图为海南省乐东县域内尖峰岭天池。尹建军摄
山的世界,水的源头,林的海洋,云的故乡。走进海南省中部山区,就如同走进了一幅山水画之中。
如此美丽的画卷,得益于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较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让曾经就地取材、靠山吃山而导致生态贫困的海南山区焕发出绿色生机,从靠山吃饭走向“生态富民”。
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指引幸福之路
保护生态环境,要封山育林,这貌似“挡住”群众靠山吃山的致富路,也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矛盾日益突出。于是,生态补偿就显得十分重要。
2007年,地处偏远山区的昌江县在王下乡率先推行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将王下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列入县地方财政预算,当年对居住在生态核心区的617户2968名王下乡农民进行生态补偿。补偿金参照当年农村低保差补标准,每人每月发放33元。从2011年1月开始提高生态补偿金标准,即纳入生态补偿的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兑现金额383.6万元,受惠人口达5323人。
借鉴王下乡生态补偿试点经验,为让保护生态者“不吃亏”,海南省着手推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海南已经建立起稳定增长的生态补偿机制。2012年,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7亿元,支持海南省中部山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王下乡村民欣喜地告诉记者:“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大山里,没有柴禾就上山砍,想种果树就上山开荒。自从县里给我们生态补偿金后,免费发给我们橡胶树苗,指导我们养蜂,生活有了保障,以后再也不会上山乱砍树了。”
加大生态投入
绿色财政铺就幸福之路
为加快推进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当地农民的实际利益问题,海南省自2008年起,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标准每年递增3元/亩,即2008年~2011年每年分别为8元/亩、11元/亩、14元/亩、17元/亩。2012年海南省共安排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约1.73亿元,用于管护867.33万亩森林,平均每亩达20元。
海南省提出“绿色财政”理念,强化财政资金对生态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走进海南中部生态核心区——鹦哥岭,到处绿翠满山,野鸟成群。“这里是海南岛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从2007年起,海南建立逐年增长的生态补偿投入机制,加大了保护力度。”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今,保护区的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超过6000个/立方厘米,远超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标准。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廖正伟表示,针对中部山区这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物多样性区域,海南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目前已启动关于生态补偿的地方立法程序,并列为地方立法重点。今年,海南将继续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中部山区民生性生态补偿试点项目,提高补偿标准,让生态补偿真正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惠民工程。
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立法保障幸福之路
海南中部山区是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生态保护责任重大。同时,也限制了当地的发展机会,直接影响了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经过多年的努力,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初见成效,全省特别是中部山区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和恢复,群众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在加快实施生态补偿的进程中面临哪些困难?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自然生态保护处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仅对林业系统的补偿比较到位,但对农村集体林地还未全面实施,主要是这一块的资金缺口大,仅仅依靠省级财政压力太大。补偿标准和补偿对象也是个难题,这需要做好充分调研。”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投入,推进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海南省先后印发《海南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生态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在补偿对象上,根据“谁保护,谁收益”的原则,以土地权属作为确定生态补偿受偿对象载体;在补偿方式和标准方面,采用直接权益补偿方式,把补偿资金直接补偿到村集体;在补偿资金来源方面,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现阶段省财政是生态补偿主要资金来源,逐步建立完善森林生态补偿金制度。

责任编辑:ahaoxie
>> 相关资讯:生态补偿金要直接给到村 生态补偿“活水”待引 生态补偿应多加力 生态补偿的江西样本 “生态补偿”亟须法律护航 黄冈大别山生态补偿蓝本敲定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生态补偿准备就绪 海南守住中部生态敏感区 开展东江湖生态补偿试点 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生态补偿条例》立法进 在湖北打造全国生态补偿先行区 今年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达440亿 江西拟立法防治尾气污染 提出水资源生态补偿 ![]() |
![]() |
您的评论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绿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