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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坐上污染物“头把交椅” 老人儿童对它敏感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3

  进入夏季,一种公众不太熟悉的污染物取代PM2.5,成为不少地方的首要污染物。它就是臭氧(O3)。

  臭氧即使轻微超标,头顶依然蓝天白云,人们往往不把它放在眼里。专家介绍,臭氧的危害较PM2.5有过之而无不及。它生成原因复杂,防治难度更高,在未来很长时间,我们都会遭其危害。

  臭氧坐上污染物“头把交椅”

  不少地方臭氧浓度持续超标,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74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情况,5月份,臭氧取代PM2.5成为不少地区的首要污染物,比如,京津冀地区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长三角地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2.5,而珠三角地区主要污染物仅有臭氧。74城市中,臭氧8小时浓度日均值最大数平均超标率为26.9%。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状况?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工程师孟晓燕认为,应该从两方面解释:

  第一, 近地面臭氧的生成和光照、气温等密切相关。汽车尾气、石油化工等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在高温、强光辐射的作用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这个二次污染物。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和光照加强,臭氧就可能成为首要污染物。

  第二,目前对臭氧的评价采用臭氧8小时浓度点位最大值评价方法,即一个城市中假设其中一个点位臭氧8小时浓度点位最大值超标,那么这个城市臭氧即被判定超标。相对于其它污染物采用城市均值评价,这种评价方法更为严格。

  目前,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对臭氧监测时间不到一年,因此,数据积累和研究工作还不够完善。但是,根据这些监测结果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往的臭氧监测数据分析,我国臭氧污染呈现显著的区域分布和季节变化特征。

  南方城市臭氧浓度高于北方,超标时间跨度大。臭氧浓度总体呈现夏季高、冬季低的特征,北方城市臭氧浓度月变化规律呈现倒“V”字形,4月后臭氧浓度逐渐上升,到6月份达到最高值,之后逐渐降低;南方城市臭氧浓度月变化基本呈现“M”形,例如上海和广州臭氧浓度从3月开始上升,5至6月出现浓度最大值,之后逐步下降,10—11月左右出现第二个浓度高峰值。

  细心观察各个城市不同监测站点的数据,往往会发现郊区臭氧浓度高于市区。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在城市尺度上,存在由上风方向下风方的臭氧形成输送,即城区和郊区相互影响的现象。臭氧的前体物主要来自城市污染源,这些污染物排放后,一边向下风向输送,一边形成臭氧,因此容易出现城郊臭氧浓度高的现象。

  近地面臭氧污染危害很大

  是光化学烟雾的代表性物质,老人儿童对它更敏感

  臭氧看不见,摸不着,是天然大气的重要微量组分,大部分集中于地面上方10至30公里的平流层,在对流层中仅占10%左右。

  臭氧在平流层中起到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它阻挡了高能量的紫外辐射到达地球,成为生命系统的保护层。如果平流层的臭氧含量减少,地面的紫外辐射强度就会增加,导致皮肤癌发病率增高,伤害眼睛,抑制农业作物等的生长,影响生态平衡和水体自净能力等。平流层中臭氧的减少还会造成地面光化学反应加剧,使近地面的臭氧浓度增高。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南极、北极及我国的青藏高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臭氧空洞。

  香港环保署曾与广东省环保厅联合调查,完成了《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011年监测结果报告》。报告表明,2006年至2011年,珠三角区域整体空气质量逐步改善,6年间,该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获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49%、13%及14%,但是臭氧浓度上升了21%,成为唯一上升的大气污染物指标。

  著名大气环境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唐孝炎院士表示,一次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下经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的同时,也生成了其他氧化性物质和二次颗粒物(细粒子和超细粒子),其混合物被称为光化学烟雾。臭氧是光化学烟雾的代表性物质,其氧化性极强。

  上世纪50年代,美国发生过著名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臭氧就是元凶之一。1955年,当地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老人达400多人;1970年,约有75%以上的市民患上了红眼病。

  “近地面臭氧浓度不断增高,会造成一系列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影响,儿童、老年人或者某些疾病患者对臭氧更加敏感,危害更大。”孟晓艳告诉记者,人短暂暴露于臭氧中,可引起咳嗽、喉部干燥、胸痛、粘膜分泌增加、疲劳、恶心等;严重暴露于臭氧中,将影响人的呼吸道结构,明显损伤肺功能,引起炎症。空气中的臭氧会直接影响运动员的耐力和比赛成绩,重大赛事中臭氧浓度值都会备受关注。

  应高度重视臭氧污染防治

  建议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纳入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正是由于臭氧的危害日益明显,国际上对于臭氧的安全标准越来越严格。

  欧盟规定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在过去5年中从80ppb降到了75ppb,又于2010年下降到了60ppb(约等于120微克/立方米),而且一年中平均值超过这个标准的天数不能多于25天(3年平均值)。

  我国2012年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增加了关于臭氧的控制标准:臭氧8小时浓度日平均值一级为100微克/立方米,二级为160微克/立方米。

  修订标准、纳入监测,只是臭氧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有针对性地减排才是硬道理。柴发合表示,由于臭氧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控制其前体物就成为减排的关键。臭氧的前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而这两种污染物同样是PM2.5的前体物,可见其减排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已经到了非控制臭氧污染不可的地步,因此,以更大力度削减氮氧化物,做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减排势在必行。”柴发合告诉记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来源非常复杂,从涂料、燃油,到生活中常用的发胶、香水,凡是使用溶剂的地方,都会产生这种污染物。

  孟晓艳透露,与量大面广的污染源形成反差,目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还未列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另外,对一些排放大户如炼油厂、涂料厂,监测还停留在常规监测方式上。“由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成分复杂,监测时需要特有的方式方法,国外已经有了一些做法,但是我们自己的监测方法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柴发合告诉记者,欧美通过多年努力,比较好地解决了PM2.5的污染问题,但是还存在比较普遍的臭氧超标现象,究其原因,就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得还不够好。“他们做了这么多年尚且如此,我国排放强度更高,所面临的减排形势也更加复杂、艰巨。”

  从目前情况看,国外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各地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防治重视不够,原因就是它没有被纳入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柴发合建议,做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来源调查,制定长期控制战略需要及早动手,只有将其纳入减排约束性指标,工作才会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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