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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开发不能以生态环境为代价

Eedu.org.cn 作者:夏冠男    资讯来源:半月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15
  一股海岛开发热再次席卷全国沿海省份。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目光集中在我国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的诸多海岛上。海岛开发,为地方经济发展开辟了广阔的蓝色空间,但是也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有些岛屿的面积正在减少,有些岛礁甚至已经消失。

  海岛开发热潮背后藏隐忧

  我国海岛众多。据不完全统计,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就有7300多个。长期以来,对于一些无居民海岛,国家保持禁止开发的态度。但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将开发无居民岛屿“解禁”,个人和机构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申请批准后,缴纳一定的海岛使用金,就可以取得海岛使用权。

  很快,浙江、福建、海南等沿海省份纷纷出台海岛开发的相关规划。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对该省2000多座海岛进行了分区、分类管理,实施区别性对待,其中532座具有一定优势资源的海岛,可以适度开发利用;海南省公布了6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名录,计划逐步推进开发工作。

  不少专家认为,虽然向海洋要效益是缓解陆域资源缺乏、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方式,但是开发热潮后藏着巨大的隐忧。在海洋环境逐步恶化的今天,过度强调海岛开发,只会更加影响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海南省三亚境内的蜈支洲岛,因其旖旎的风光和美丽的珊瑚礁被称为“情人岛”,是海南实施初步开发的无居民岛屿。但是大量来此的“菜鸟级”潜水者却使得这里的珊瑚礁不堪重负,过多的游客人数对岛上的植被也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

  蜈支洲岛景区一位管理人员表示,蜈支洲岛面积狭小,缺乏淡水、电力、燃料、通讯,经济的自我维持和自我调节能力差,必须依靠岛外经济体系的支持。“即使不在岛上建宾馆酒店,众多慕名前来的游客都会给岛上的生态带来持续性的破坏。这就是开发旅游的代价。”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屈家树直言,当前海岛开发普遍存在方式单一、手段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如填海连岛、开山取石、采伐林木行为,不仅改变了海岛地形地貌,而且损害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环境,造成海岛资源的极大浪费。

  海岛环境恶化加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焦念志表示,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化,海岛消失并非危言耸听。中国南海四大群岛中,有些岛屿的面积正在减少,有些岛礁甚至已经消失,对中国海洋权益造成威胁。

  而澳大利亚和中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表明,造岛造礁的“主力”珊瑚礁在我国也面临严峻的保护形势。据调查,过去30年,中国内陆和海南岛沿海岸礁的珊瑚数量至少减少了80%。南海离岸环礁和群岛上,珊瑚覆盖率已从平均60%以上下降至大约20%。

  据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海南热带海洋生物实验站站长黄晖介绍,珊瑚礁有海底“生物家园”之称。珊瑚的退化严重影响了螺类、贝类、鱼类种群数量,还使岛礁岸线失去防护,受到海浪和台风侵蚀,这是部分岛礁岸线缩短、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

  黄晖说,目前珊瑚礁被破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近岸珊瑚礁的破坏,主要由人类无序开发活动造成;另一种是深海珊瑚礁的破坏,主要是长棘海星等天敌增多造成,但根本原因还是人类活动。

  海南大学海洋学院专门从事珊瑚增殖研究的李洪武教授说,除了环境污染、人类开发活动对珊瑚的破坏外,国内一些大城市对于观赏珊瑚的需求也造成不法分子对珊瑚的破坏。“观赏珊瑚一般都是活珊瑚,一些渔民捕捞到活珊瑚会保存好运送到海口、三亚,再转运到内陆大城市。”李洪武说。

  同时,海岛自身化解污染的能力差也严重制约着海岛生态环境的平衡。一些专家指出,由于公共设施落后,绝大部分海岛对污水只能采取排海的处理方式,多数海岛垃圾处理仍然采取原始的填埋方式,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环境不断恶化。另外,少数海岛的工业废水也向海水直排,造成重金属污染、鱼虾大量死亡、海水恶臭等。

  抢救性保护与科学开发需紧密结合

  当前,对海岛环境进行抢救性保护为时未晚。专家建议,国家应以生态系统管理为指导思想,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同时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打击各种破坏岛礁、珊瑚礁的违法行为,逐步转变渔民生产方式,实现海岛科学开发。

  李洪武以珊瑚礁的保护为例,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珊瑚礁增殖的可行性方法,促进其生态恢复。李洪武目前正在海南岛周边的岛礁开展珊瑚人工增殖,效果良好。海南文昌云龙湾、三亚蜈支洲岛、太阳湾等海域还发现了珊瑚大量产卵现象,所以现在进行人工增殖还来得及。“很有可能5年后这种现象就不会出现了。”

  黄晖认为,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于海岛、岛礁生态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亟待加强。比如,海南省于1998年出台了《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但由于执法力度不强,海岸带盗采珊瑚现象仍然严重。

  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应严控珊瑚礁资源的开发,控制通向珊瑚礁区的通道、航线、旅游等活动,严厉打击毒鱼、炸鱼等毁灭性捕捞行为,禁止采挖珊瑚作为建筑材料。

  有专家指出,尽管很多沿海省份都出台了海岛保护条例,但仍缺乏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统筹考虑。沿海省份要加大海岸带保护力度,保护海防林和红树林;加强对污染排放的管理,统一排放标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发展模式,防治水土流失。

  焦念志建议,在已颁布的海岛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专门针对领海基点岛的保护法以及专门针对珊瑚礁岛的保护法,并在这些法律的框架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划,构建区域海岛管理体系,建立海岛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机制。

  此外,对有居民海岛,要优先采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环保技术。对于尚无开发利用可能、远离海岸线的海岛,要设立保护区,守护好海岛资源宝库。(记者 夏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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