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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转型 提升生活质量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要点与亮点解读
Eedu.org.cn 作者:徐琦 原二军 陈…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2


    关键词 环保产业

 

发展环保产业就是扩内需

 

    现在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安全的食物都是内需所包括的内容,这种不断增长的绿色需求,是发展环保产业才能提供的。生态保护、节能减排都属于生产性的内需。这些需求能促进、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


  保护环境、促进资源节约会带来大量新的需求,促进技术进步,催生新的产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耀表示,内需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重点扩大消费需求。随着未来市场发展的要求,以及环境标准提高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友好型的产品会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要满足这个需求,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过去,人们在消费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这些年来随着人们环境意识大幅度提高,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如生产、消费、流通等都体现出低碳化的要求。这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陈耀说,今后的制造业、服务业都要更加注重环保需求。哪些产品体现了这个理念,市场就会更大一些。从这个角度来说,扩大内需要发展环保产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赵细康表示,扩大内需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种有力支撑,是解决部分对外依靠、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有力手段。对内需的理解不能停留在传统观点上,而要随经济发展而变化,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需求扩展而不断提高。现在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安全的食物都是内需所包括的内容,这种不断增长的绿色需求,是发展环保产业才能提供的。


  “内需有多种层次,包括消费性的内需和生产性的内需。”赵细康说,生态保护、节能减排都属于生产性的内需。这些需求能促进、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另外,通过发展环保产业、低碳节能技术,能创造有效的绿色供给。环保的供给通过以供拉需这个途径,引导消费者从传统消费向绿色消费转变,从而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绿色推力。


  要把扩大内需和发展环保产业结合起来,需要采取哪些措施?陈耀认为,在产业发展上要符合生态化、低碳化理念。在产业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中,在产业选择、技术研发上,要更加积极主动去满足、适应这样一个国际化的趋势。赵细康认为,从政府角度而言,一方面要顺应这种消费的转型,对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要重视绿色生产服务业,“不能把发展环保产业仅仅理解为生产环保设备,现在生产型环保服务业才是环保产业的主体。”此外,政府还应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导向的咨询服务。


    关键词 环境质量

 

环境产品提供是政府的职责


    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作为准公共物品的良好生态环境,各级政府理应成为第一生产者、提供者和分配者。将环境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从理论上明确了部分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功能的环境产品提供应该是政府的职责。


  保护环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们身心健康。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既是环保工作的着力点,也是落脚点。


  “环保工作本身的宗旨决定其人民性,也就是说,保护环境必须依靠人民,环保工作的本质也是为了人民。”夏光这样解读环保与民生的关系。夏光认为,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的“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这一观点,再次明确界定了各级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重要职责,是在“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绩基础上的新飞跃,也是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奋斗目标。


  对此,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王金南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是一种准公共物品,是传统市场经济不能有效提供的一种物品。作为准公共物品的良好生态环境,各级政府理应成为第一生产者、提供者和分配者。这也就是我们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的基本的环境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应该有这样一些责任:一是制定一个与国际基本接轨、符合老百姓诉求的环境公共物品的质量标准,如修订国家的空气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不能简单地用发展阶段特殊性和国情来延缓环境质量标准的提高;二是发布目前生态环境质量的真实状态和水平,老百姓周围的水气土与“清水蓝天净土”要求差距如何?无论是环境质量标准还是监测评价体系,都要以公众健康和生态平衡为出发点;三是在识别出这种差距后,运用我国“强政府”的行动机制,根据环境公共服务提供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加大各级公共财政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规模,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四是建立公众环境权益维护和保障机制,特别是要加快立法和司法制度建设,建立环境风险和污染损害赔偿机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公众环境健康救助机制,真正促进企业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


  当前我国正进入污染事件高发期,其中有一个因素不容忽视,就是地方政府过分关注短期经济效益,而对良好生态环境的价值缺乏应有的认识。


  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将环境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从理论上明确了部分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功能的环境产品提供应该是政府的职责,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考量因素;也从实践上要求我们按照统筹城乡、梯度推进的原则解决农村、农民的环境问题,要把多年来城市、工业、大规模污染防治领域的经验逐步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应用于农村、农业、小而分散规模的污染防治领域。对地方政府而言,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底线,作为衡量又好又快的“好”字的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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