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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北京国际生态修复论坛将在京举行

Eedu.org.cn 作者:刘晓慧    资讯来源:中国矿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7

  记者近日从中国煤炭学会获悉,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将于11月29日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成立仪式,并与中国生态学会生态工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第一届学术研讨暨2012北京国际生态修复论坛,推动我国煤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胡振琪介绍说,我国的煤炭开采已造成沉陷地80万公顷。按每开采万吨煤沉陷0.2~0.33公顷和年产35亿吨煤炭计,每年新增沉陷地7万~11万公顷,土地复垦的任务十分艰巨。此外,我国煤矿还具有分布广泛的特点。目前耕地资源与保有煤炭资源的复合度为10.8%,煤矿区保护耕地的压力十分大。因此,煤矿区的土地复垦一直是我国土地复垦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在1989年就已经开始实施由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将土地复垦与开采许可证和建设用地使用结合起来,要求在用地和开采前就制订土地复垦方案,使土地复垦工作更加全面和重要。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土地复垦仍然缺乏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土地复垦的政策、理论和技术问题也很多。而在政策法律、标准方面仅有《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是远远不够的,土地复垦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都缺乏标准。虽然国家土地整治中心已经把部分标准的制定纳入了计划,但是缺口仍然很大。

  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锦楼博士则表示,国内目前进行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多注重修复数量,缺乏对修复质量的重视;修复示范及探索性工作较多,单项技术较多,系统修复较少。矿区的土地开发价值不高,和城市中具有开发价值的工业污染场地不一样。矿区修复资金还需要更多渠道来筹集。总体来看,矿区生态修复还存在很多问题。

  据悉,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学术研讨会暨2012北京国际生态修复论坛将围绕矿区污染防治、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的政策法规与标准、监测、风险评价与预警防控、污染防治、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中的理论、规划与技术、应用工程与再开发投融资机制等议题,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入的研讨与交流,着重探讨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旨在搭建更为专业的平台为生态修复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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