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动”推进江苏生态文明
据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介绍,为确保江苏节能减排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煤总量控制,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着重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同时,将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与金融信贷政策挂钩,作为信贷评估的重要内容。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1.9%、12.9%、14.8%和17.5%,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行动计划》提出,要构建绿色增长、富有活力的生态经济体系。包括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和土地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和低碳社区,研究开发一批共性关键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一批典型低碳产品,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强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到2015年,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要下降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00亿元。
《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到2015年,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重点流域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提高到50%,劣Ⅴ类水质比例低于15%;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达92%以上,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比重提高到25%,城市灰霾天数明显减少,酸雨发生频率控制在30%以内;城市主要河流基本消除“黑臭”。
此外,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调整和优化江苏重要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到2015年,受保护地区要占到全省国土面积的20%以上,建设和恢复湿地25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
据悉,到2015年,我省3/4左右的城市要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40%的市县达到国家生态市县考核要求。苏南地区全部、苏中地区50%、苏北地区20%的建制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县、区)达到20—30个。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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