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明年出台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通过立法着力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文化繁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美丽苏州夯实法制基础。昨天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主任会议,讨论了明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主持会议。
今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划分了政府、市场与社会保护的不同定位,并将非遗分类保护工作的创新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着重破解古村落保护资金投入、古建筑流转两大难题。《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将积极推行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该《条例》将于明年出台,有望填补国内生态补偿立法空白,在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引领、推动作用。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持续推进创新引领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市人大常委会以民生为本,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着重解决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问题,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优质公平均等、食品安全和粮油保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文化保护和繁荣发展等。
会议讨论了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程(草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草案),关于召开苏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议程(草案)、建议日程(草案),关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苏州市2013年实事项目的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的汇报。会议苏州听取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的汇报。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胜、周玉龙、顾仙根,党组成员张文根,秘书长沈文娟出席会议。(李晓)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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