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7/6
本报讯 《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燃煤总量控制、工业废气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及扬尘治理成为重点。
《条例》规定,实行燃煤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明确原煤消费总量不得超过2011年水平并逐步削减;除向区域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严格控制污染大气的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源头防治,鼓励生产、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
在机动车船等移动源的大气污染防治上,《条例》结合宁波实际规定,推进进入宁波港区的船舶使用低硫油和采用岸基供电方式;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
《条例》也是浙江宁波“史上最严”的一项环保立法,对近60种违法行为设置罚则,包括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修复等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等。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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