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推广公众参与环保的“嘉兴模式”
我们要怎样的生活环境,能否由我们自己参与决策?答案是:能。
昨天,由浙江省环保厅主办的浙江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现场推进会暨中欧环境治理公众参与项目启动会,在嘉兴举行。在未来两年内,该项目将探索总结嘉兴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经验,并向浙江全省8个以上地市推广。
复制“嘉兴模式”
让浙江省公众在环保领域更有话语权
“中欧环境治理公众参与项目是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中的一个地方伙伴项目。”该项目执行主任虞伟说,欧盟将为项目提供资金资助,而这也是近几年来,欧盟在环境政策领域与浙江的首次合作。
“大环保”组织、项目审批“圆桌会”、案件处罚“评审员”、环境执法“点单式”、部门合作“联动化”……近几年,嘉兴因尝试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在全国环保领域已经小有名气。
“嘉兴模式的核心就是让公众有话语权。”嘉兴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例如,目前嘉兴就有环保联合会、市民检查团、市民陪审团、专家服务团组成的“一会三团”。市民检查团对污染企业“摘帽”和部门建设项目审批有“否决权”,对排污企业抽查有“点名权”,对环境行政处罚结果有“票决权”。市民陪审团对案件适用裁量权、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审查,专家服务团则会指导市民解读环保专业知识、参与环保决策。
市民检查团采用“点单式”检查方式,全程参与环保部门的“飞行监测”执法行动。“比如,我们要检查印染类工厂,市民上车后就可以像在餐馆点菜一样,在全市所有印染厂中自由选择他们希望检查的厂。”该负责人说,通过公众参与,曾经有一个意向投资100亿元的项目被否决。
而这一次,中欧环境治理公众参与项目落户浙江,也正是想研究总结嘉兴在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方面的实践经验,吸收其中可推广的核心因素,从而探索环境决策公众参与的新路子,并在未来两年内将“嘉兴模式”在省内8个以上地市推广。
“我们会将公众参与研究的环保成果融入政府执政理念并推动立法,如果做得好,甚至还可以在全国推广。”虞伟说。
浙江拟规定
政府决策须参考环保民意支持度
那么,公众可以怎样参与政府的环保工作?浙江省环保厅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表示,浙江拟建立环境决策民意调查制度,把“民意”支持度作为确定决策的重要参考。并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政策、规划草案时,应在政府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环境政策、规划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同时,浙江今后在制定重大环境政策、规划时,应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起草制定环保法规或政府规章,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布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而浙江公众除了可以要求政府公开环保信息,如通俗易懂的环境数据指标和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等,还可以搭上“环保民意直通车”——将环保民意传递到政府手中,这将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
昨天,记者在会上也了解到,为把“民意”支持度作为确定决策的重要参考,浙江还将建立环境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包括规范民意调查的范围、收集的程序。“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持续性参与,不断完善环保部门内部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浙江的环保民意,都将会委托民调机构进行调查,使民意调查成为公众表达意愿的经常性渠道。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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