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会上,地委副书记朱天舒首先传达了《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并宣布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全面启动。
2011年,国务院决定在新疆等8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奖励政策主要包括草原禁牧补助、草原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综合补贴等,五年一个周期,新疆每年可获得20亿元奖补资金。按照自治区初步核定的基数,我区每年可享受政策补助资金2.6亿元,五年共有13亿元资金。
会议指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新疆草原全覆盖、牧民全惠及、资金量最大、影响力最广的一项牧区惠民政策,为实现草原牧区“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我区草原面积大、分布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科学制定奖补标准,加快信息采集录入制度,全面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明确禁牧和草畜平衡管护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工作经费,推动奖补政策的全面落实。
会上,地区领导还与各县(市)签订了《阿勒泰地区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责任状。行署副专员赵杰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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