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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大区”新疆用“最严格”措施维护生态环境

Eedu.org.cn 作者:潘莹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3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13日电(记者潘莹)中国重要的“能源大区”新疆正在举行的“两会”上释放出强烈信号:在当前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疆把维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并不惜动用“最严格”措施处罚破坏环境者。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10日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工作安排”内容中专门有一节用来部署“抓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短短700余字篇幅,先后出现3处“最严格”。

  这3处“最严格”分别是:对优质或零线以上水源涵养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保护措施;对自然保护、自然生态良好区、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和生态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管控;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

  维护生态环境并不只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此前刚刚修订完成、并将于今年2月起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中,对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为环保部门执法工作“升级”了法律武器。

  多年来,不合理开发、过度放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使内陆干旱地区新疆的生态环境愈加脆弱。如今,在伊犁河谷,已很难见到昔日文人笔下的“鸟雀野兽的乐园”。

  2010年5月举行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提出,新疆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新疆山川秀美、绿洲常在。

  2011年,“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日渐体现。“气化新疆”工程全面展开,新疆布局天然气输送网线,结束了一些地区居民以树木为燃料的历史。在农牧山区,数十项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全面建设,为实现牧民定居、改善生态创造条件。

  据悉,从2012年起,特克斯县和昭苏县摒弃GDP指标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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