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努力建成全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伊犁最大的优势,丰富的生态资源是伊犁最为宝贵的资源。伊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工作,一直把环境问题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18号上午,州直召开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与各县市、口岸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在全州上下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推进全州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伊犁州直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环保优先、生态立州”战略部署,加大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目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伊犁河水质在去年的各个时期和各个断面基本保持稳定,水质总体评价未超过国家地表水2-3类标准,水质优良;城镇饮用水卫生状态优良,城镇饮用水以2类为主;伊宁市、奎屯市控制环境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7.7%、93.9%,州直水、空气、噪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2012年是自治州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于促进州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环保会议确定,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的“一切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必须遵循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必须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对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进行任何资源勘探和开发”和“对伊犁等地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风景名胜区。要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重新规划提升,保护好珍贵物种资源,保护好优美自然景观,保持原有生态,造福子孙、造福人类”的要求,切实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思想,在2012年中,深入自治州 “两个可持续60条措施”,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进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伊犁建成全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区。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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