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南宁城市总体规划 重视自然生态保护
批复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5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批复要求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南宁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国务院对南宁自然生态保护十分重视,要求南宁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城市绿化工作,加强对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记者庞革平)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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