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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对话会议在巴拿马举行

Eedu.org.cn 作者:于昕怡    资讯来源:国际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3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于昕怡):当地时间1号国际气候对话会议在巴拿马举行。与会各国代表将会就是否《京都议定书》的延续性进行商讨,并为11月28号在南非举行的德班大会打下基础

  来自世界各国的气候问题特使1号正式在巴拿马举行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以在今年11月南非德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大会之前,努力打破气候问题争议的僵局。德班气候大会面临的一个主要僵局就是《京都议定书》的命运。2009年底,被誉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哥本哈根会议在喧嚣之后,并没有就《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之后,全球约束温室气体排放的后续方案达成协议。2010年12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虽然通过了《坎昆协议》。但协议未能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达成一致令人遗憾,只是在气候、资金、技术转让、森林保护等问题上都取得了初步成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和具体措施都推延至今年南非的德班大会来讨论和解决。然而到目前为止,在巴拿马参加会议的各国气候特使对本次会议可能取得的成果并不非常乐观,只是希望能够为11月28号的德班会议打下基础。代表小岛屿国家的格林纳达驻联合国代表威廉姆斯呼吁所有与会者继续前进,努力争取保证《京都议定书》的延续性。她指出,各方应当利用本次巴拿马会议提高、而不是降低德班大会可能达成成果的预期。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首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了缔约方国家,主要为发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的承诺期内应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5.2%。《京都议定书》是目前国际上唯一由几乎全部工业化国家签署的、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协议,然而它的第一承诺期即将于今年12月截止。然而随着承诺期临近,很多国家急于甩掉这个恼人的“紧箍”――《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尽管去年坎昆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并确保今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但今年6月底在德国波恩举行的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上,连一直坚决推动《京都议定书》的欧盟也表现出了暧昧态度:“对于第二承诺期的承诺,前提是美国、中国在内的排放国也要加入其中。”

  而日本、俄罗斯、加拿大等国都已经明确表达了拒绝《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立场。由此可以看出,《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已严重停滞,《京都议定书》很可能逐渐被湮没、合并甚至遗忘,最后体面地死去。澳大利亚和挪威已经提交了一份联合计划,将2015年设为达成一项新的气候协议的最后期限,而所有国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在新的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减排目标。

  中方认为,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应该承担历史责任,在减排问题上应该承担大幅量化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它们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它们适应因气候变化而面临的困境。国际社会最终应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全面而平衡的框架安排,应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按照巴厘路线图,《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应该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大幅量化减排,未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应该作出与附件一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发展中国家应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条件下,根据各自能力,采取适当的行动。这是一个完整的、平衡的框架。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上个月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上表示,在德班气候大会上,应继续坚持不同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实现四方面的谈判任务。其中包括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明确非公约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确定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行动;切实落实有关事业、资金、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细化《坎昆协议》中有关“三合”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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