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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生态立市严管林措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

  自国家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伊春市紧抓机遇,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严管林等措施,全力保护生态和森林资源,有效地促进森林资源的休养生息,推动了伊春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生态立市停伐红松

  60年来,伊春共为国家生产木材2.4亿立方米,几乎占了全国木材供应量的1/5。由于过度采伐,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森林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蓄积由开发初期4.28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下降到1.94亿立方米和363.5万立方米。所属17个林业局已有13个无林可采,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1998年,国务院作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伊春被列为试点地区,长期累积的问题终于在政策上找到破解之道。从那一刻起,伊春走进了新的“拐点”。

  2003年,伊春市委、市政府确立“生态立市”的核心发展战略,提出“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三个决不”原则。全市坚持严控采伐限额不动摇、严格伐区管理不放松、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不手软、严肃责任追究不留情。

  2004年9月,伊春市主动全面停止了天然红松林木采伐,至2008年底,累计减少红松商品材产量200万立方米,减少天然红松林蓄积消耗310万立方米。发行了以“保护生态环境、拯救珍惜树种”为主题的红松龙卡,建立了红松保护基金,成立了红松保护联合会,召开了保护红松国际研讨会,开展了红松认领活动,目前已有国内外各方面人士3.34万人申请认领红松7.6万余株。

  林权改革实现多赢

  一系列改革后,伊春扭转了森林资源消耗量大于生长量的局面。靠山不能吃山,体制性障碍限制了职工生产积极性。

  2006年4月,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该市乌马河林业局敲响第一槌,把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向林业职工实行有偿承包经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交给职工,并且50年不变。彻底打破国有林业国有国营、产权虚置的僵化格局,拉开了国有林业产权革命的序幕。从此,大山里的人们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山的主人”。林权改革让企业和职工共同走出了困境,随着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扩大和其它改革的不断深化,实现了国家得生态、职工得收益、企业卸包袱、社会得稳定。

  十年来,全市累计减少木材产量1256.7万立方米;活立木蓄积由1998年的2.21亿立方米增加为现在的2.37亿立方米,增加了1600万立方米;林地面积由255.6万公顷增加到目前的287.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74.9%提高到2008年的84.5%,到2007年伊春市历史性地实现了森林资源年净增500万立方米的良性循环。

  优化结构助推林区发展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调节热量平衡的能力大大增强。森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能力增强。初步恢复成为巨大的天然绿色蓄水库,总蓄水量可达102亿立方米以上,每年减少土壤流失1.8亿吨。伊春林区新增的森林每天可释放氧气23.29吨,吸收二氧化碳31.86吨,还可吸收大量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吸附灰尘等,改善大气质量。改善了陆地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生存环境。为保护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经济结构趋于优化。伊春林区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木材生产比重明显下降,多种经营比重大幅提高。木材产量大幅调减,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冶金建材及矿产开发、绿色能源、木材精深加工等正在成为伊春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初步实现了由“独木支撑”向“多业并举”、“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传统产业向现代生态产业的转变。2008年接续替代产业实现增加值126.2亿元,同比增长13.9%,占全市GDP的比重达70.5%。积极实施大项目拉动战略,选择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安排劳力多的转产项目24项,有力地推动了林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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