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北 >> 内蒙古 >> 正文

内蒙古将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利用

Eedu.org.cn 作者:任会斌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8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7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2010年内蒙古将强化固体废物的综合治理、利用工作。

  根据内蒙古新出台的政策,凡是未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企业,以及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内蒙古将依法对其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

    同时,对已经投入运营的火电厂、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等企业,在申请改建、扩建贮灰场、矸石场时也必须提出有效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否则内蒙古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将不予审批。

    为促进固体废物利用工作,内蒙古规定自2010年1月起,粘土砖瓦厂的煤矸石、矿渣、粉煤灰或其他废渣的掺用率不得低于30%,到今年6月末没达标的粘土砖瓦厂将被关停。同时,盟市、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将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此外,以煤矸石、城市垃圾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厂,如果单机规模超过500千瓦且符合并网调度条件,所产电力将优先上网,并免交小火电上网配套费。

    为鼓励企业投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凡是列入内蒙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计划的项目,如果产品符合环保,即可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而且每利用一吨固体废物可获得财政补助2元。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