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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助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

Eedu.org.cn 作者:宋志华    资讯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30

  当前,全面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条件日益成熟。2012年我省GDP首次突破5万亿大关,人均GDP水平历史性跨上“万美元”新台阶,江苏正处于上中等收入地区向富裕地区迈进的重要阶段。根据国际经验,这一阶段保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很大。在现有试点经验不断丰富以及政策条件的日渐完善情况下,保险业推进环污险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应当把握好机遇,应对好挑战,努力推动环污险不断向前发展,为江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国GDP总量第二的经济大省,江苏的发展正面临生态环境的瓶颈制约,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向前推进,资源环境问题正成为江苏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新起跑线上必须跨越的一道坎。改善生态需要有坚强的制度保障。今年7月中旬,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并发布了全国第一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书写好“美丽中国”江苏画卷做出顶层设计,相关意见中明确提到要强化经济政策导向,对高环境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从2008年试点算起,我省环责险试点工作已经历了5个年头,回顾这几年,我们可以看到环污险试点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市场需求仍存有不小差距,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发挥得尚不充分。今年1月,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意见,将环污险的发展推入一个新的阶段。保险业应该牢牢把握有利时机,认真分析和推动解决当前环污险发展面临的问题,促使这一“绿色保险”为护航“美丽江苏梦”发挥应有作用。

  施展“无形之手”,环污险绘写生态江苏蓝图

  加快发展环责险,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从高能耗高污染转向低能耗低污染,有助于推动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近日,保监会出台的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再次印证这一点,意见提出要创新产品服务,协助政府和企业化解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矛盾。

  以往很多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最终却形成了“企业污染,公众受损,政府买单”的怪圈。开展环责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可以减少污染事故发生;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可以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还可以改变以往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能力,同时也发挥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都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列为强制保险,作为环境保护体系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美国50个州中已经有45个州出台了相应的危险废物责任保险制度的规定,实施强制保险制度。

  “量身定做”,合力打造环污险的江苏蓝本

  江苏在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中走在了全国前列,为环污险推广作出有益探索。

  江苏在全国率先推动环污险试点,这背后是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的结果。江苏保监局与省金融办、省环保厅等部门成立联席机制,共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对环污险的推动形成了有力支撑。截至2012年底,江苏环污险投保企业占全国70%以上,其中仅无锡就占据全国投保企业半数以上。此外,南京从2012年6月正式开展环污险试点工作,尽管起步较晚,但推进速度也相当可观,截至到今年6月,累计参保企业已经达到140多家。目前,全省已实现十三个地级市试点全覆盖,成为国内试点覆盖最全面的省份。

  江苏能够在全国率先推动试点工作,得益于省金融办、省环保厅与保监局等政府部门成立联席机制,共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推动环污险试点的政策文件。

  由于环污险产品专业性很强,不同企业对投保产品有不同的需求,如何让环污险能有效推开,这就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来“量身定做”。我们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方面,通过对全省各地、各行业的环境污染风险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和细分各地、各行业环境污染风险的基本特征,因地制宜地开发了一系列保险产品和保险方案。2008年以来,江苏分别以推进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和污染高危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两条线,通过产品创新、机制探索,在推进试点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承保内河油船、化学品船7000多艘次,共计承保各类污染高危企业5200多家次,提供环境污染风险保障高达260多亿元。

  试点工作的推进也离不开先行地区的典型经验,由点及面地带动,江苏的环污险试点从无锡、苏州等苏南发达地区开始,形成了有效推进模式和风险防范经验后全省全面推行。目前,南京试点的环污险除了采用共保体参保的模式,还针对南京本地企业的特点进行机制创新,增加8个附加险以扩充保险范围,并开通了20万以下理赔案件的快速通道等等,为投保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锡试点则是形成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排查与整改机制,由保险公司聘请建立风险评估专家组,对环保部门确定的相关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风险动态评估,出具风险评定报告,分别作为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依据以及保险公司测算费率的依据。近三年来,专家组先后深入企业现场为全市1200多家企业提供了风险评估服务,帮助企业排查出较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200多个,提出重要整改建议和意见500多件,对企业及时发现和化解环境污染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全面覆盖,环污险推进亟待制度破冰

  我省环污险的试点工作开展已有五年,这几年的实践为环污险的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我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深度还相当有限,2012年全省投保企业仅2305家次,据不完全统计,在可保的化工、危化品、重金属等相关企业中投保覆盖面不足10%,环污险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集约效应还没能有效体现。这其中存在着社会认识不足的问题。相关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意识还比较薄弱,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心存侥幸,投保积极性不高,甚至一些小微企业认为如发生环污事件企业就关门大吉,不愿投保。部分相关部门对环责险的工作认识也不到位、重视不足、推动力度不够、工作抓手不足。对此,在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应建立和完善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污染企业形成真正的环保责任约束力,要进一步推动保险机制与环评工作、排污费收取、“绿色信贷”等配套政策形成合力,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保。

  在风险防范的领域中,事前预防才是保险的核心。当前,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准则和污染损害认定、赔偿标准缺位,在对污染企业的风险评估与风险防范上投入不足,相关服务还处于简单粗放的阶段,不能适应企业污染风险防范需求。环境污染风险发生往往损失巨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保险机构应当积极探索建立环境风险评估与风险预防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与损失评估、责任认定、巨灾风险保障等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此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和推动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法律。从长远看,强制保险方式是发展趋势,印度和德国就是这种趋势的代表。目前,环污险推广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并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过程中,增加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则,建立高污染风险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同时建议我省可根据具体条件,率先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地方立法工作,出台适合江苏地区特色的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

  (作者系江苏保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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