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抗旱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三条红线
限纳污
留一泓清泉给后人
云南省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的发展阶段,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严峻。与全国一样,云南省水土流失、水污染、地下水位下降引发植被退化、湖泊萎缩、河道断流、泉群枯竭等生态问题不断突出。全省主要河流有近40%的水体受到污染,2011年在监测了251个水功能区后发现,云南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达标率仅为38.2%,滇池蓝藻暴发、南盘江水污染河段、柴石滩水库水污染成为水生态破坏的“大事件”。
李伯根解释,《条例》虽然没有对限制纳污作出规定,但“三条红线”编织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的大网,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确保了用水总量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同时促进用水户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和减少排污量;用水效率控制线,确保水资源能得到高效利用,同时促进在生产相同产品的条件下减少取用水量,可以有效落实总量控制和减少入河排污量;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确保保护和改善水体功能,同时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了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三条红线’控制得好实际上就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圈,在减少总量和提高效率的同时,相当于间接达到了治污的目的。”节水就意味着减少了对自然生态水的挤占,节水减排就意味着污水的减少,直接减少了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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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正式实施将节约用水即用水效率管理上升到立法高度,“三条红线”的目标任务有了实现依据。
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7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5%以上。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监测评价体系,基本构建水资源监控体系。
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完)(采写:记者 张炯雪 图片:记者 刘建华 李秋明 张彤 摄)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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