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深度报道 >> 正文

我国拟立法应对气候灾害

Eedu.org.cn 作者:温如军    资讯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6
  本报讯(记者 温如军)上午,记者从全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人大正在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当遇到气象灾害,法律将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也正在加紧研究制定。

  建议建言条件成熟时 修改气象法

  1999年,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子气象法。截止2012年4月,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55部。

  “保证气象法的全面实施,需要加快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建设的立法步伐。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条件成熟时启动修改法律程序。”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说。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表示,气象立法要围绕保护探测环境和设施、规范预报服务和信息发布传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灾害防护管理等薄弱领域,按照急用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研究提出未来5-10年地方气象立法建议。

  最新进展

  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透露,当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以进一步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为此,全国人大正在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能源安全造成的影响更加突出,气象立法也最能体现民生之需。”他说。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