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东 >> 江苏 >> 正文

江苏省将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Eedu.org.cn 作者:朱凤达 于英杰    资讯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6

昨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双千百日”服务活动,为企业代理6万多件案子,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近80亿元;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办理案件5.2万余件,增长约1/3。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表示,今年,我省将采取更大力度,做好服务民生的实事,把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困难群众。

据了解,去年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调处矛盾纠纷29万件,未发生有全国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万余件,同比增长33.8%,其中,涉农法律援助案件3.3万余件,同比增长36%。今年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强法援机构窗口接待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表示,今年服务民生方面重点办好几件实事:一是积极争取把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假冒农资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电话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求助电话的通讯畅通、服务规范、处理及时;三是统一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标识,制作和发布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朱凤达于英杰)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